近日,天津宁河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对天津市某水务有限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开出的普通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存根联与记账联金额不符。经过向全国11个省市协查,终于查清该企业利用开大头小尾发票和少记收入等手段,虚开普通发票16份,少记销售收入81.24万元。目前,该企业已被责令补税4.59万元,并被处罚款2992元。
据了解,天津市某水务有限公司2002年7月~2003年12月,利用开大头小尾发票等手段,虚开普通发票多份。宁河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该企业进行稽查时,查出该企业19份普通发票有虚开嫌疑。由于普通发票填开简单,没有销售企业纳税识别码,不能通过“金税”协查网协查。为此,宁河县国税局利用国家税务总局开通的“全国稽查系统通讯录”,向全国11个省市发出纸质协查函。在这些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宁河县国税局终于查清该企业16份普通发票存在虚开行为。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