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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老板:人家偷税咱顶雷 


    福建省厦门市杏林一酒店年仅20多岁的收银员梁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不知不觉就当上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她发现后,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接受了老板每月600元的报酬。后来,这家公司因偷逃税被查处,梁某被刑拘,幕后老板则回了台湾。
   厦门集美区国税局的办案人员说,像这种用不相关的人当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目前仍在一些小型商贸企业中存在着。 
   收银员当上“老板”
   梁某是杏林一大型酒店的收银员。1997年,酒店里来了一位台湾客人田某,由于田某经常入住酒店,一来二去,梁某与田某也就混熟了,两人很快就成了朋友。 
   后来,田某提出要借梁某的身份证一用。当时,梁某也没问为什么,就借给了田某。1999年,梁某到田某的公司去玩,突然发现墙上的营业执照上企业法定代表人竟然是自己。梁某当场就提出了质疑,并要求田某尽快更换名字。田某口头答应了,但一直未改。 
   梁某听朋友说,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下,梁某害怕了,她再次找到田某,要求更换名字。这时,田某说,要不,一个月给你600元吧。梁某同意了。 
   前不久,公安、国税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叫梁某去做笔录时,梁某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梁某怯怯地问:我没有参与经营,也没有参与分红,犯法了吗? 
   偷逃税收250多万元
   厦门集美区国税稽查局对田某实际投资的厦门金日顺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
   田某是台湾人,来厦之前,主要在台湾从事五金工具贸易,也是厦门市一些大型台资企业的配套厂商。这些企业在厦门投资后,田某也筹划着到厦门继续为其从事配套服务。 
   1997年,田某以梁某的名义注册了金日顺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金日顺公司经营的五金配件全是进口的,但找不到关税凭证,也就是说,这些配件都没有通过正常渠道报关入境。 
   由于金日顺公司在大陆也有零星的采购,该公司税负率达7%左右,属于正常水平。但稽查人员随即又发现,金日顺通过虚开发票和境外结算的手段偷逃税收,涉及金额达250多万元。 
   田某可能意识到会东窗事发,2002年10月份,又用公司员工徐某的名义,注册了厦门展伟工贸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与金日顺相同。田某想,展伟成立后,就把金日顺注销掉,以前的行为就不会被人发现。可正当他打着如意算盘、还没来得及注销的时候,稽查人员已经介入调查了。 
   幕后老板逃之夭夭
   厦门集美区国税稽查局决定,对金日顺工贸有限公司和展伟工贸有限公司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两家公司的员工也反映,他们已经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了。但就在这时,稽查人员发现:企业真正的幕后老板、出资人田某已回台湾,经多方联系杳无音讯。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骗取他人的身份证注册公司进行偷税活动,使那些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成为“玩偶”,而自己则在幕后操纵,以逃避法律制裁,应当引起社会的关注。 
   根据国税稽查人员分析,目前出现的这种“玩偶”公司主要有三个因素:首先是大环境的影响。国家规定,小型的国内商贸企业不对外资开放。如果外资想投资这些企业,就会采取一些变通的手法。其次,不排除有人要蓄意从事违法经营行为,逃脱法律制裁的可能。此外,很多市民法律意识淡薄,有贪小便宜的心理,也很容易被人利用。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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